给企业家的一封信

今日周村 2019-08-14 07:54 大字

尊敬的企业负责人:

近年来,国家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提升就业创业政策含金量,增强扶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十九大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更好服务企业,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理了部分常用公共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贵单位如有以下就业创业服务需求的请随时与我单位对接,我单位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一、就业政策服务指南

1、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2、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3、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1)在企业稳定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因企业(与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为同一企业)生产经营困难,2019年度已经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未领取工资或基本生活费,或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领取的月基本生活费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70%的下岗、待岗职工(不含内部退养人员)。

(2)2019年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失业登记前有单位就业登记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历史记录信息、截至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时仍然未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人员:女性四十五周岁、男性五十五周岁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4、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本科、硕士学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于2017年12月13日以后首次在淄博市企业全职工作的,签订三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万元、3万元。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5、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

本科、硕士学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于2017年12月13日以后首次在淄博市企业全职工作的,签订三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工作起三年内分别发放每年0.6万元、1万元租房补贴。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6、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政策认定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招用人员类别不同,3年内按每户9000元/年或7800元/年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部分税额。企业按照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认定,税务部门减免。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7、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家政服务机构为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法定劳动年龄内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8、就业见习补贴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淄博生源高校毕业生以及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2019—2021年)确定的16—24岁失业青年。对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二、创业政策服务指南

1、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2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2、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通过银行代发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2000元(不含劳务派遣用工)。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3、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领取营业执照(2016年12月26日以后在周村区内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经营1年以上,进行个体经营就业登记,经营者个人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或在创办个体工商户缴纳职工社保,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4、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淄博市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创业(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并交纳房租),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两类实体注册时间须在2015年9月7日之后),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且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保、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补贴标准为小微企业每年每户5000元、个体工商户每年每户2500元,期限为2年。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三、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具备两年以上失业保险待遇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返还按现行稳岗补贴政策规定办理。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服务指南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为减轻创业者负担,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周村辖区内注册营业执照且经营半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单次最高申请额度为15万元,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2年全额贴息。注意事项:1、个人申请者提交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2、个人申请者需进行就业登记,不能领取失业金;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多累计申请3次,贷款期满还款后方可再次申请贷款。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引导带动扩大有效就业,在周村辖区内注册营业执照且经认定后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企业创业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且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3、人才优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人必须是2017年12月13日新政策出台后创(领)办项目的创办者,在周村辖区内注册营业执照且经营半年以上,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单个创业者原则上贴息两次,第一次给予全额贴息,第二次给予50%贴息。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4、人才优先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专业技能人员创办的企业可以申请人才优先创业担保贷款。2017年12月13日后,在周村辖区内注册营业执照且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对顶尖、高端、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获得的商业贷款且未列入其他贴息计划的,按照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补助,具体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会同担保机构根据贷款人从事行业、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吸纳就业人数、项目评估和反担保等情况确定,贴息金额最高200万元。具体申请流程详见二维码。

以上就业创业政策如有调整,将按照最新的政策进行执行,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就业创业政策、用工招聘等信息,请登录周村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w.zcqrlzysc.com)或关注周村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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