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河湖管理委员会关于禁止在河湖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的通告
正值炎热夏季,学生暑假,在水库、河湖等涉水区域游泳、钓鱼、戏水等人员增多,极易引发溺水事故,造成水源污染及影响水工程的运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水工程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水库、河湖等涉水区域游泳、钓鱼、戏水等,广大市民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注意安全,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人员到水库、河湖等涉水区域游泳、钓鱼、戏水等,违者造成安全事故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三、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教育和监护管理,严防未成年人私自到水库、河湖等涉水区域游泳、钓鱼、戏水等行为,避免发生溺水事故。
四、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下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责任自负;对严重阻挠和干扰管理工作,破坏河湖水库水生态环境,破坏水源或水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将按《水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区河湖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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