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跟进 再掀项目建设新热潮系列评论之三
政策具有导向和激励作用。在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政策用得好,就能“四两拨千金”,加速项目落地见效。政策的导向激励作用如何发挥,政策红利怎么才能变成项目红利、发展红利,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深入思考的重要问题。
政策要有创新性。当前,各地在“双招双引”、项目建设上都出台了很多政策。但对比先进城市,如何在众多的政策中脱颖而出,真正形成洼地效应,我们研究得还很不够。从一定意义上讲,制定政策就是制度创新。这就要求制定政策必须敢于打破常规,只要做到“一个符合、三个有利于”,只要符合省委“四凡”的要求,都可以大胆尝试、大胆突破、大胆创设、大胆借鉴,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政策要接地气。不可否认,我们现在有些政策“看上去很美”,但操作起来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梗阻和限制,最终落不了地,根子在于不接地气、可操作性不强。比如,有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因为限制条件过多,大量的奖励资金“躺在账上睡大觉”。又如,设立的企业过桥基金,很多银行在实际执行中规定企业一旦使用就面临信用降级的风险,导致企业不敢用。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淄博市出台的“人才新政23条”清晰简洁、可操作性强,对各类人才形成了很强的激励作用,去年一年就新增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高端人才50名。这就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必须聚焦企业和投资者关心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多出硬招实招,打到穴位上、直达关键处。
政策要真落地。政策是用来支持项目建设的,不是用来看的。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不高。要通过新闻发布、媒体宣传、信息推送、上门送政策等各种方式,精准推送政策进企业、进园区,使企业第一时间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同时,要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对政策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特别是对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的,必须加大督导和问责力度,强力推进落地落实,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导向标”和“倍增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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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