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检察机关公布一批案件信息 1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被判三年
晚报讯(记者崔晓蕾)昨日记者从淄博市检察机关获悉,淄川区检察院、周村区检察院公布一批案件信息,案情涉及容留他人吸毒、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等。其中1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近日,淄川区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梁某龙。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王某乙批准逮捕。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魏某。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日前,淄川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新(女)信用卡诈骗一案,经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刘某新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翁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翁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人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常某(女)妨害公务一案,经淄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常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近日,周村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莫某某,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康某某,以强制猥亵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乌某某,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曲某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日前,周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经审理,被告人郭某某一审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崔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经审理,被告人崔某某一审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李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审理,被告人李某某一审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邵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经审理,被告人邵某某一审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王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一案,经审理,被告人王某某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新闻推荐
妈妈说,理想是一颗启明星,引导我们走上属于自己的路;爸爸说,理想是黑夜里的一盏路灯,为前行的人们照亮方向。我的理...
淄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淄博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