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方便”揽客 私拆交通护栏

淄博晚报 2019-05-28 09:45 大字

作案工具晚报讯(记者商萍萍通讯员昝长深)记者昨日获悉,临淄区一名水果摊贩因嫌摊位前的人行横道护栏影响了生意,便私自将护栏锯断。齐都公安局东区分局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对有作案嫌疑的孙某某进行传唤。目前,孙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下旬,常年在齐鲁石化公司炼油厂生活区摆摊卖水果的孙某某,因为嫌摊位前的人行横道护栏碍事,影响了自己家生意,便私自用钢锯将七米左右的护栏锯断,并用三轮车拉回了家中。一个多月后,群众举报位于炼油厂商业大厦和78路公交车站点处附近的人行道护栏被破坏。齐都公安局东区分局民警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发现孙某某有作案嫌疑,随对其进行传唤。而法律观念淡泊的孙某某却认为,护栏影响了自家货物装卸和顾客进出,有的顾客一看要绕路就去别家买水果了,白白损失了好几单生意。“孙某某称他自己不过是空出摊位的位置,没有损害别人的利益,犯不着被带到派出所!”据民警介绍,孙某某私割护栏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对护栏有所有权的部门的合法权利,更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隐患。5月24日,民警向孙某某送达了处罚决定书,“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终于让孙某某明白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迟来的醒悟让孙某某后悔不已。警方提醒:道路交通护栏除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还可以阻止非机动车、行人任意横穿道路,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公共设施。同时,公共设施并不因“摆在外面”就是“无主物”,它只是大家“共同使用”而非大家“共同拥有”。私自破坏交通隔离护栏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爱护公共设施,共创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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