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治理酒驾“放大招” “零酒驾”创建作为文明单位评选重要依据
晚报讯(记者冯艳辉通讯员张天舒)为提高酒驾醉驾治理能力,创新治理模式,建立完善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共建共治机制,淄川区纪委机关、淄川区委组织部、淄川区委宣传部、淄川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淄川交警大队五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零酒驾”单位创建活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作为此次创建活动的重磅举措,“零酒驾”单位创建情况将作为文明单位创建评选的重要依据。
严查严管严整严治
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
据悉,新时代文明实践创建“零酒驾”单位活动,以区直部门单位、镇办,开发区(包含辖区内村、社区)、社会团体、运输企业等单位为重点,开展创建“零酒驾”单位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要求,通过一年严查严管严整严治,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使全民树立“生命无价,酒后禁驾”的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自觉抵制酒驾的浓厚氛围,实现酒驾醉驾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下降”。同时,鼓励市民监督、举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打好预防酒驾醉驾的群众基础,在全区面上推进“零酒驾”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各镇办、开发区要联合镇办交通管理员,在本辖区内餐饮、娱乐、宾馆、酒吧等涉酒场所内张贴宣传标语。发动涉酒场所营业员、收费员、停车场管理员等,成立“酒驾劝导联盟”,做好餐前餐后禁止酒驾劝导工作,从源头杜绝酒驾行为。
“零酒驾”单位创建
将作为文明单位评选重要依据
严格落实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运输企业要健全并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企业内部人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培训,加强约束管理,杜绝酒驾行为。对连续出现两次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运输企业,一律通报提请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一票否决”,推动企业落实驾驶人教育监督主体责任。
提倡酒精自查。区直部门单位、镇办,开发区(包含辖区内村、社区)、社会团体、运输企业可安排专人向交警大队民警学习酒精测试仪使用办法,在单位门口开展酒精自查活动,时时提醒单位人员远离酒驾,提高守法意识,保障人身安全。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做好“生命无价,酒后禁驾”的劝导者、践行者、示范者。对查获的酒驾当事人,必须通知本单位领导到场,将其带回,并予以曝光,同时报请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2019年年底将对无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出现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单位予以曝光批评。“零酒驾”单位创建情况将作为文明单位创建评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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