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青铜雁足灯
□傅强
淄博市博物馆所藏的这件青铜雁足灯出土于淄博临淄商王墓地,灯高36厘米,盘径24厘米,底座长16厘米,宽11~13.7厘米。该灯整体呈雁足形,大雁的股部托住一环形灯盘,灯座为凹槽圆形,直口、浅槽、平底,内有三个锥形烛柱,可同时点燃,盘底一侧为雁腿形柄,造型饱满,雁足三趾向前,一趾在后,嵌于平面呈梯形的底座上。这件青铜雁足灯的膝部和足蹼刻画细致逼真,灯座稳定牢固,座上刻有铭文“陵夫人”四字,均为阴刻,字迹规整清晰,整体构思巧妙,是一件生活实用品。
灯具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礼记》记载商代始作灯,实际情形可能远比商代为早。新石器时代的陶器为灯的出现提供了物质条件,将豆脂、动物油脂盛放在陶质小碗中并放上灯芯,点燃就可以照明。不少新石器时代遗址都出土过陶豆,陶豆开始虽作为食器使用,但很可能也用作灯具,因为豆形灯是我国最早定型化的灯具。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到了元、明、清三代,灯具进入全面发展时期,出现陶、瓷、铜、锡、银、铁、玉、石、玻璃等材质,其品种、数量、造型更加丰富多彩,使用价值、艺术价值更高。
自战国至汉代,青铜灯已经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种类有人物灯、鸟灯、羊灯、鱼灯、雁足灯。与我馆所藏相似的雁足灯,在河南、江苏、河北、陕西等地博物馆中均有收藏。历史上也曾发现过雁足灯,如北宋欧阳修《前汉雁足灯铭》:“煜守丹阳日,苏氏者出古物,有铜雁足灯,制作精巧。”雁足灯最早形成于汉代,古人认为此类灯应为汉宫用物,如北宋黄庭坚文:“雁足灯,汉宣帝上林中灯,制度极佳……”
灯何以用雁足?《礼记·月令》曰:“(孟春之月)东风解冻……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汉书·苏武传》载“天子射上林中,得雁,足有系帛书”,这可能是鸿雁传书的最早记载,后世遂以鸿雁代指书信。与雁相关的古代词汇都与书信相关,如“雁使”指传书之使,“雁音”谓音讯等。以雁、鱼作为书信及相互思念的象征,这在汉辞赋中也多有体现。由此可推断,雁形或鱼形灯具是古人聊把青灯梦影与游子亲人相互关联起来,意属祈盼书信千里传音的。战国距汉时代不远,其情形大概相近。
汉以后,雁、鱼更是常常出现在诗人寄托思念的诗词中,如“尺素在鱼肠,寸心凭雁足”(王僧孺)、“鱼沉雁杳天涯路,始信人间别离苦”(戴叔伦)、“若向三湘逢雁信,莫辞千里寄渔翁”(温庭筠)、“宛转结蚕书,寂寞无雁使”(乔知之)、“铜盘消息无人问,寂寞西楼待雁音”(林景熙)等。
临淄商王墓地出土的战国青铜雁足灯,集设计、艺术、工艺、实用于一身。它造型别致,制作精湛,既反映了工匠高超不凡的艺术构思和铸造工艺,也反映了战国时期齐国的经济发展程度与文化水平,是我国古代青铜器铸造艺术宝库中的绚丽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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