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行动 115家企业将接受安全“大体检”

淄博晚报 2019-04-26 10:20 大字

晚报讯(记者赵晓雯通讯员郝鹏飞)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昨日记者获悉,市应急管理局将从4月下旬到5月下旬,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行动。本次集中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区县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企业。

按照行动方案要求,集中执法行动采取市安监支队副科以上人员带队,区县局执法骨干、安全专家参与的形式,组成9个执法检查组,以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检查企业,计划检查企业115家。执法检查组查出的问题全部移交陪检区县局依法处理。本次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实行检查情况日调度制度,并成立督导组对各执法检查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4月23日,市应急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集中执法检查行动方案。会议要求,参加集中执法行动的人员要明确职责任务,严格依法执法,查出的违法行为,能整改的要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停产停业整顿,涉及处罚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形成安监执法的强有力震慑。通过严格执法,严厉查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当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夜人”。

方案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执法标准,敢于动真碰硬、查处重大问题;要树立靶向意识,关键节点要查透查细。突出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制度规程的落实情况,要注重对生产作业现场和员工实践操作能力的检查,要对工艺、职责、危险危害风险点等进行现场抽查考核。执法过程中要及时固定证据,确保证据链完整。同时,要对集中执法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要综合采取新闻媒体曝光、联合惩戒和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等措施,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和安监执法高压态势,让企业为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按照规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给予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证件、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对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停用设备的必须停用,该停产整顿的必须停产整顿;凡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提请政府关闭,依法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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