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人民法院 小记者高子婷(临淄区实验小学二年级六班)

淄博晚报 2019-04-16 09:31 大字

今天,我们学校的晚报小记者去参观了临淄区人民法院。

虽然经常从门前经过,却没有进去过。大楼的顶部雕刻着一个天平,象征着公平与正义。

参观中,审判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座位,每个座位前面的牌子上写着座位上人物的身份。有审判长、审判员、被告、原告等。

在法院的叔叔还让我们坐到各种座位上进行了体验,我坐在审判长的位置,好有威严的感觉。

叔叔告诉我们,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是专门处理各种案件的机构,也是执行法律的机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今天的活动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我今后一定会忠于祖国,自觉遵守法律!

(指导老师许金花)

新闻推荐

维护国家安全 你我都是主角

□本报记者徐勐报道本报讯4月15日是我国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淄博市各部门、区县纷纷创新形式,开展...

淄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淄博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