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人民法院 小记者高子婷(临淄区实验小学二年级六班)
今天,我们学校的晚报小记者去参观了临淄区人民法院。
虽然经常从门前经过,却没有进去过。大楼的顶部雕刻着一个天平,象征着公平与正义。
参观中,审判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座位,每个座位前面的牌子上写着座位上人物的身份。有审判长、审判员、被告、原告等。
在法院的叔叔还让我们坐到各种座位上进行了体验,我坐在审判长的位置,好有威严的感觉。
叔叔告诉我们,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是专门处理各种案件的机构,也是执行法律的机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今天的活动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我今后一定会忠于祖国,自觉遵守法律!
(指导老师许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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