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慢性病鉴定 每半年受理一次调整为一年四次

大众日报 2019-04-10 09:48 大字

□记者刘磊

通讯员刘燕李国明报道

本报淄博讯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为参保人提供更高效更有质量的服务,从今年开始,临淄区对门诊慢性病集中鉴定频次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每半年受理一次调整为每季度一次。4月2日,本年度第一次慢性病鉴定工作在临淄齐都医院进行。

在经过前期对慢性病参保人提交材料的审查和筛选后,临淄区第一季度需要进行慢性病鉴定的参保人数是1700多人,为确保鉴定工作顺利进行,临淄医保分局和齐都医院明确责任分工,重点把好受理、现场鉴定、结论审核关口,在医院门诊大厅分成四个组同时进行鉴定。

“每组有三名专家组成,从我区门诊慢性病的鉴定专家库,抽取了12名责任心比较强,业务比较精湛的专家,组成了这次门诊慢性病的专家组。”临淄医保分局账户管理科科长边亚琦介绍。

与去年相比,今年参保人进行门诊慢性病鉴定的流程更为简单,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和签约信息登记表不再由个人打印,而是由齐都医院提供,参保人只需提供近期住院病历和社保卡即可。

据了解,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类人群,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包含常见的高血压、冠心病、肝硬化等44个病种,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包括22个病种,经过医疗专家鉴定合格之后,将进行集中公示。鉴定合格的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可享受就医购药补助,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与住院起付标准合并计算,为1000元;参保居民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500元。城镇职工、城乡居民连续3年内慢性病医疗费用未达到起付线标准的,应到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慢性病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可继续享受慢性病待遇。恶性肿瘤(白血病)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门诊透析、脏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不设资格审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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