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祭扫 规范野外用火”倡议书

今日周村 2019-04-03 08:12 大字

2019年清明节即将来临,在这缅怀古人、寄托哀思的时节,为避免因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倡导市民以文明、绿色、生态、安全的现代祭扫方式祭祀先人,守护好我们共同的绿水青山,在此,我们一致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

俗话说“水火无情,火灾猛于虎”。据统计,大部分火灾,特别是森林火灾都是由于人们没有文明用火、科学用火、疏忽大意而造成的。增强防火意识是消除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的基础。随着林业产业、生态建设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增长,发生森林火灾的机率也随之上升,扑救难度也相应增大,严重威胁着生态系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增强防范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共建绿色家园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责任。

二、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要积极树立科学节俭新风尚,破除祭扫陈规陋习,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污染环境的祭扫方式,大力倡导社区公祭、鲜花祭扫、家庭追思会、种植纪念树等方式祭祀先人。弘扬孝道新风,倡导“厚养薄葬”,坚持从俭办丧,推广公益性公墓,提倡选择树葬、草坪葬、海葬、骨灰寄存等生态环保葬法,把祭祀先人的传统习俗赋予文明进步的内涵,保护生态环境。

三、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

追思已故亲人之余,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继承先烈遗志,弘扬时代新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对革命先烈的悼念和对亲人的思念,化为爱祖国、爱家乡的浓厚情感。

四、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纸、燃香烛、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五、树立法制观念,做守法公民

根据《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内活动的均属违法。目前周村区多数墓园、坟头都在林地内或者周边林木茂盛,按照规定,在林区墓园、坟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引燃山火,也属故意纵火,对此类行为,淄博市森林公安局周村区分局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城市、绿色家园、生态周村需要全社会精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社会!

周村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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