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六部门联合发布《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倡导市民从俭办丧,文明祭扫
本报4月1日讯(记者马玉姝通讯员常晓琳)4月1日,记者从淄博市民政局获悉,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共青团淄博市委、淄博市妇女联合会、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民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出《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倡导市民文明生态祭扫,共建文明生态城市。
《倡议书》中提到,清明期间,建议市民组织社区公祭、鲜花祭扫、网上祭英烈、家庭追思会、种植纪念树、“时空信箱”、“思念墙”等方式祭祀先人。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学校、小区、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烧纸钱、化冥物,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另外,倡导广大市民要发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常回家看看,多关心老人,多尽孝道,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坚持从俭办丧,文明祭扫,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
同时,还倡导不在住宅小区搭建灵棚从事殡仪活动,不搞封建迷信,不搞铺张浪费。倡导骨灰深埋不留坟头,推广小型墓,不修大坟、豪华坟,不乱埋乱葬;选择树葬、海葬、骨灰存放、深埋等生态葬法,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弘扬厚养礼葬、节俭殡葬新风。
清明祭扫期间,正值人、车集中出行,易出现交通拥堵,建议广大市民朋友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避开高峰日,错峰祭扫,保证祭扫活动有序安全进行。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在公墓祭扫时听从民政、公安、林业等管理部门安排,增强安全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倡乘坐公交车辆出行,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指挥,共度平安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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