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强化抓早抓小意识,始终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张店 用好“一函一书” 开“治病良方”
□本报记者刘磊
本报通讯员王铠瑄杨杨
规范程序
确保适用恰当
“你单位下属的中埠镇卫生院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不规范;公共基础服务补助资金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请接到本函后,15日内认真整改,迅速推进落实,并按规定上报整改落实情况……”这是张店区纪委监察委对区卫计局下发的《廉情提醒函》内容。
在接到《廉情提醒函》后,张店区卫计局高度重视,迅速整改落实,并于一周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区纪委监察委。
从2017年始,张店区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制度,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发放《廉情提醒函》,督促其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部署;自2018年1月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针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向相关单位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发出监察建议书,提出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建议。
“‘一书一函’可以是具体工作的‘催办书’,也可以是解决问题的‘加急单’,还可以是提示风险的‘预警灯’,提高监督实效,助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张店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滕春生说,2018年底,张店区共下发《廉情提醒函》19份、《监察建议书》28份。
张店区纪委监察委依据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权限和手段,从适用情形、行文格式、审批程序等环节规范使用《廉情提醒函》《监察建议书》,针对信访反映、巡察检查、执纪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承办部室负责起草文稿,包括问题单位的基本情况、监督审查调查认定的事实、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书面回复落实情况的期限等内容都作了详细规定,避免流于形式,并以区纪委或区监察委的名义印发相关单位,确保权威严肃、适用恰当。
不断强化抓早抓小意识,始终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为规范适用监察建议书,进一步履行好监察职能,我们制定印发了《关于制发张店区监委监察建议书的实施办法(试行)》,对适用情形、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确保监察建议书使用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张店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李允蕾说。
瞄准问题
靶向对症施策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有偏差、日常监管不严格、不担当不作为、公职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做到靶向对症施策。”李允蕾说。
张店区纪委监察委要求承办部室根据执纪审查调查认定的违纪违法案件事实、证据以及存在的隐患,深挖病灶根源、剖析原因,列出问题清单,找准问题单位在工作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和风险点,确保提出问题精准、切中要害,做到有的放矢、一针见血。
张店区明确下发《廉情提醒函》《监察建议书》的原由、整改任务及时限要求,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责任单位倒查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靶向对症施策,发挥最大监督效能,切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整治一方”的目的。
“坚持关口前移、盯住‘树木’,关注‘森林’,通过‘一函一书’,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执纪治本教化功效,下好违规破纪前的‘先手棋’。”滕春生说。
跟踪问效
督促整改到位
为避免“一函了之”“一书了之”问题,张店区纪委监察委按照“谁承办、谁建议、谁督办”的原则,要求承办部室督促发案单位建立整改清单和台账,根据整改事项和时限要求,采取电话跟踪、约谈督察、现场督办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效果进行跟踪督办和定期回访,实行挂号销账、留痕管理。
“通过现场督察和‘回头看’等方式,在督促问题单位真接受、真整改的同时,由被建议责任单位以点代面推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典型案例自查、整改类似问题和隐患。”滕春生说,扎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笼子”,织密作风建设的“防护网”,切实提高以改促建工作的精准度,努力形成优良的工作作风、健全的制度规范和优质的工作效能,以《廉情提醒函》《监察建议书》这个“小切口”,推动形成标本兼治的“大格局”。
同时,张店区建立“整改方案可行性评估、整改过程随机性督导、整改结果综合性评价”等督促落实机制,重点审核问题单位整改回复材料查摆问题准不准、整改措施实不实、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对建议落实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提醒反馈,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应付的严肃追责问责,严防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确保见人见事、见因见制、见底见效。
“发放‘一书一函’是纪检监察机关重要的履职手段,是一把监督‘利器’,结合发现的问题,强化结果导向,做到‘既点痛穴指问题,又开药方下猛药’,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张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孔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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