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普查告知书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已进入普查正式登记的关键阶段。经济普查是对全国家底的一次“全面体检”,将全面反映我国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这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有重大意义。贵单位所提供的真实准确的普查资料,是国家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依据。
自2019年1月1日普查登记正式开始,为提高普查员入户登记的工作效率,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登记工作于2019年1-4月开展。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进入贵单位进行登记。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请贵单位准备好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积极配合普查员准确采集相关信息。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调查单位信息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或损害调查单位利益情况,请贵单位向周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6195341。
衷心感谢您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周村区第四次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
新闻推荐
淄博市政协委员刘鹏本报记者胡泉实习生夏文心为推进淄博市教育长效发展,切实解决贫困山区教育资...
淄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淄博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