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4人 淄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齐鲁晚报 2019-01-21 05:32 大字

本报1月20日讯(记者樊舒瑜)20日,淄博市纪委监委举办新闻发布会暨第十一次开放日活动。会上通报了201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纠治“四风”成效明显。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7起,处理194人,党纪政务处分14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0批、93起100人。其中,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72起,处理97人,党纪政务处分59人。

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突破。全面完成了市县两级监委组建挂牌、人员转隶和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构建起党委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983件次,同比增长24.3%;处置问题线索4489件,同比增长94.4%;立案1784件,同比增长34.6%;处分1708人,同比增长37.1%,其中,党纪处分1653人、政务处分148人;涉及县处级干部45人、乡科级干部228人;采取留置措施26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认真开展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199个,处理2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

问责追究走向严实硬。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2018年,全市实施党内问责329起,问责党组织224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55人;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实施问责114人次,问责党组织49个;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责任追究18人。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构逐步优化。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170人次,同比增长73.2%。其中,运用约谈函询、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处理3435人次,占比为66.4%;运用党纪政务轻处分、组织调整第二种形态处理1236人次,占比为23.9%;运用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第三种形态处理227人次,占比为4.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272人次,占比为5.3%,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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