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今日周村 2019-01-18 08:31 大字

经查,周村区饭店烹饪协会等20家社会组织已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周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周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本机关联系方式:淄博市周村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

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邮政编码:255300

电话:0533-6433459

2019年1月9日

附社会组织名单:

淄博市周村长安幼儿园

周村区饭店烹饪协会

周村区集邮协会  

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皇住村农民用水协会

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后辛村农民用水协会

周村惠安敬老院

淄博市周村区桃园阳光家园   周村区东方校圆培训学校

淄博市周村区菌蕈协会

淄博市周村区华清培训学校

淄博市周村区艺海舞蹈培训学校

淄博市周村区城北路街道办事处扶困助学协会

淄博市周村区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梅河芹菜协会

周村区诗词学会

淄博市周村区企业退休人员“爱心互助工程”志愿者协会

周村区北郊镇东坞村卫生室

周村区南郊镇商家第二卫生室

周村区南郊镇苏孔第一卫生室

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孙寨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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