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月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22日至24日在张店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淄博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计划;三、审查淄博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预算草案;批准淄博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表决《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增设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八、审议表决《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九、审议通过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十、选举事项;十一、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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