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再次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本报讯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困难群众生活水平,2018年12月28日,周村区印发《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再次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了解,根据《通知》规定,此次调整后周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6元,可为全区1546户2299名城市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后,各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认真做好新增城市低保人员的调查摸底、审核确认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确保需求最迫切的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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