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重污染天气 淄博停产限产企业1380家
近年来,淄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资料片)□本报记者刘磊马景阳
近日,记者从淄博市环保局了解到,为应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经历的今年以来污染范围最大、持续时间最长、污染程度最重的一次污染过程,淄博市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11月23日至30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累计检查企业(工地)1.1万家(次),停产、限产企业1380家。
据了解,此次重污染天气在11月27日达到了高峰,当天8点左右,以PM10为主的沙尘天气抵达淄博市,叠加区域传输和本地积累的污染物,该市空气质量一度达到严重污染程度,11月24日、27日、28日AQI(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分别为205、228、286,今年秋冬季以来已有3天达到重度污染,特别是11月28日达到污染峰值,当日PM10日均浓度为410微克/立方米,PM2.5日均浓度为116微克/立方米,主要是受西部沙尘暴传输的自然影响。
针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淄博市按照国家、省关于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要求,立即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淄博市于2018年11月22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2018年11月23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与此同时,按照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减排措施。2018—2019年度应急减排企业清单2244家(生产线),错峰运输企业41家,施工工地796家,参与应急减排的工业企业数比2017—2018年度增加451家(生产线),错峰运输企业增加9家,施工工地增加235家。
为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11月23日至30日,淄博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加强督导检查。据统计,累计检查企业(工地)1.1万家(次),停产、限产企业1380家,错峰运输41家,4526辆柴油运输车辆参与错峰运输联动。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据初步统计,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预警发布前减少20%左右。
据预测分析,污染过程还将持续,随着冷空气作用不断增强和降水强度不断增加,重污染天气将得到全面缓解,但冬季污染防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下一步,淄博市还将采取更严格的措施,督企督政并举,落实好各方在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的责任,巩固并扩大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一方面,淄博市将通过强化用电量指标倒逼作用,对预警响应前后电量变化不明显的区县开展重点督查;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大暗查夜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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