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最高年补训练费1.5万 淄博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本报12月17日讯(记者马玉姝)17日,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淄博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以下统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据悉,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不少于10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5万元。
办法明确,救助对象应为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法定年龄儿童,同时具有专业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残疾或疑似残疾诊断证明,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或经定点康复评估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监护人有康复意愿并保证受助儿童至少接受规定时间的康复训练。
对需要长期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根据不同类型采取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和“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模式。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智力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年。对已满机构内最长康复训练救助年限、经评估仍需康复的残疾儿童,采用“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模式,保证康复效果。
其中,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不少于10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5000元;“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5000元。对需辅助器具救助的残疾儿童,配发基本型辅助器具。康复救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救助手术,对经评估需矫治手术的肢残儿童免费实施肢残矫治救助手术,由市、区县残联筛查上报,省残联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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