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就业办发布通知 创业场所租赁

淄博晚报 2018-12-06 11:52 大字

张店区就业办发布通知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报截止提前

晚报讯(记者赵晓雯)昨日记者获悉,张店区就业办发布通知,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报截止时间定为2018年12月9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请于截止时间之前及时前往张店区人社服务大厅A区前台窗口申报补贴。

按照规定,对毕业年度的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创办小微企业,租用经营场地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创业者依法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并签订1年及以上租赁合同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按照个体工商户每户5000元、小微企业每户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咨询电话:2180793,办公地址:张店新村西路99号张店区人社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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