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院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本报记者陈道峰通讯员王琦报道
本报讯12月4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来临之际,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用丰富的宣传教育形式,弘扬宪法精神。
为营造学习宣传宪法浓厚氛围、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上街头,通过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与大家一起共同学习宪法知识;并组织部分法官走进市实验中学开展校园普法活动,进行模拟法庭演练,开展普法讲座等,让宪法精神真正深入每个学生的内心。
12月4日9时30分,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在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玮领誓下,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员额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面向国旗,高举右手,庄严宣誓。
为了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理解支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及媒体记者走进法院,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并进行座谈交流,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12月3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上线“宪法法律知识竞答”微信小程序,鼓励广大市民通过“淄博法院在线”微信公众号参与在线宪法法律知识竞答。竞答将随机生成五道题目,要求在30秒内作答完成,全部答题正确可获得一次奖励机会。竞答将持续三天,一经上线就得到网友的热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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