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不应该被遗忘 淄博高新区法院为“特殊当事人”捐款

淄博日报 2018-11-30 08:31 大字

本报讯11月23日下午,一场特殊的募捐活动在淄博高新区法院一楼大厅举行,院领导与干警们将一笔笔满载情谊的善款放进捐款箱内。随后,淄博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树礼将爱心款交到当事人宋某手中。宋某激动地握着陈院长的手说:“感谢法官公正办案,感谢法院干警的无私爱心!”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了解到案件当事人宋某1999年路遇歹徒欲实施强奸犯罪时挺身而出,及时制止了犯罪,解救了受害群众,宋某也被张店区科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现在,宋某身患重病,生活遭遇困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加强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纠纷。另一方面,将宋某的情况向法院领导作了汇报。淄博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树礼听取汇报后指出:好人不能被遗忘,宋某是我们身边的好人,生活中的英雄,现在他因患重病暂时遇到困难,我们应该予以帮助,要号召全院干警为宋某捐献爱心。全院干警也积极响应号召,自发为宋某募集了善款。

(陈道峰闫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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