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本报记者姜乾相报道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叠加冬季供暖等污染排放因素,预计11月23日至26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其中,山东省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连续3天以上重度污染天气,且自11月28日起,还有可能再次出现一轮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
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区域应急联动通知要求,全市于2018年11月22日18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18年11月23日0时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落实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停止所有土石方作业(应急抢险等除外)、露天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等作业环节。根据大气环境湿度、温度等情况适当调整道路冲洗保洁作业频次。未实施全密闭作业的物料堆场停止装卸、运输等作业环节。混凝土搅拌站、拌合站等停止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起扬尘物质停止运输作业。
其他减排措施:停止所有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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