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检察机关公布一批案件信息 14人被批准逮捕

淄博晚报 2018-11-09 10:20 大字

晚报讯(记者崔晓蕾)昨日记者从淄博市检察机关获悉,临淄区检察院公布一批案件信息,案情涉及故意伤害、票据诈骗、抢夺等,14人被批准逮捕。

日前,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王常林批准逮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伟批准逮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永智批准逮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王干批准逮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浩天、马堃批准逮捕。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罗飞虎批准逮捕。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对犯罪嫌疑人阎功新批准逮捕。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罪对犯罪嫌疑人朱保学批准逮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新俊批准逮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刘钊批准逮捕。以票据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梓隆批准逮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犯罪嫌疑人王健批准逮捕。以抢夺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文学批准逮捕。

目前,上述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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