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创新督查机制推进“一次办好”

淄博日报 2018-11-03 01:00 大字

□本报记者王黎明

通讯员朱建磊报道

本报讯今年以来,淄博市将“一次办好”改革作为重点督查事项,围绕“不见面审批”和“一门式、一窗式、一网式”的“一不三一”改革目标,将“一次办好”改革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11个区县、83个市直部门(单位),一对一下发了《“一次办好”改革任务督办单》,切实促进了“一次办好”改革落地见效。

聚焦改革堵点,科学设计督查内容。围绕制约“一次办好”改革的审批“当关”、证明“围城”、公章“旅行”“信息孤岛”等痛点堵点难点,淄博市对83个市直部门(单位)和11个区县分别下达了推进精准协同放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共享应用等共性任务9项、25项。与此同时,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对“一次办好”改革部署安排和“一不三一”改革目标,细化部门任务分工,梳理市直部门个性任务418项,区县个性任务16项。为确保精准督导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淄博市逐一明确了各部门承担的任务事项、依据、完成标准、完成时限、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联系人等,对进展情况月月督导、月月通报,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实现改革任务全过程、全覆盖目标管理。对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在督查通报时均内容明确、指名道姓,按照工作任务全部完成、部分完成、全部未完成三种情况,对区县和部门进行区分和通报,切实摸清了各项任务推进情况,找准了难点堵点。

为确保督查实效,淄博市创新督查方式,倒逼改革推进。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实行区县及部门两两编组互查,市级对自查、互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编组按月实行推磨式轮换。目前,9月份“一次办好”改革编组互查工作已于10月10日完成。各互查组形成简要督查报告,市委督查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委改革办、市编办及市直有关部门,汇总形成督查报告,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对未按期完成的任务自动列入下次督查计划,进行跟踪督查。同时,开发运行“党委督查系统”,导入《“一次办好”督办单》,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通过平台报送各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实现了督查全链条信息化,确保了督查全程公开透明、客观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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