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将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淄博日报 2018-10-22 01:19 大字

□本报记者王玮通讯员崔波报道

本报讯为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10月25日起,淄博市将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凡是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信息集中采集点进行个人信息采集。

此次信息采集的对象包括: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信息采集时请携带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相关证件;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等相关证件;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立功受奖证件;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采集时间截止到11月25日结束。

新闻推荐

淄博市发布《关于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 每年打造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

晚报讯(记者沙红翠孔晓文)昨日,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场推进会议召开,会上正式发布《关于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

淄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淄博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