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 三季度淄博市3家企业被“曝光”
□本报记者李承琳报道
本报讯昨日,市安监局公布今年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名单。记者了解到,三季度淄博市有3家企业存在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
这3家企业存在的4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聚合装置一层出入口无人体静电导除装置;聚合装置二楼捕匀器电机不防爆;聚合装置三楼东侧中间部位防爆区内设置机柜间,内部的机柜、空调、照明均为普通电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二制氢装置原料压缩机平台入口处未设置人体静电导除装置;氢油联合装置新氢压缩机处四台安全阀超期未检;柴油加氢装置氢压机区防爆照明配电箱防爆等级不符合规范要求)。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2017年未按照规定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未对安全设备(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定期检测。
新闻推荐
晚报讯(记者冯艳辉)驾驶“套牌”奥迪车拒绝接受交警检查,并驾车顶撞协警。昨日记者获悉,杨某被淄川区人民法院以妨害...
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