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债务难偿还 法院协调终执结
晚报讯(记者陈菲菲通讯员刘芳丽)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历时多年仍未执结。昨日记者获悉,日前张店区法院执三庭庭长刘国华带领6名执行人员,赶往被执行单位所在地,主持办理双方签署《房屋交接清单》,成功清户执结这起执行难案件。
记者了解到,1996年4月,某公司向z银行借款,由某企业作担保,签订了借款合同,分三次借款186万元。1997年4月,在借款到期后,某公司和担保企业一直没有履行还款和连带还款义务。1999年12月,银行连发三份逾期借款催收通知书。2001年12月,银行再一次发出逾期借款本息通知。某公司收到通知以后,虽然签字盖章,可是仍然没有还款。2003年10月,z银行将债权转让给F分行。2005年5月,F分行再次将债权作出转让,并被作为不良债权在媒体进行公告。2007年9月,诉讼后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支付利息;判决某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某公司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开始了“马拉松”模式。2008年10月,鉴于某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支付利息,遂裁定拍卖其一座办公楼和四座房产。开始拍卖标的为190万元,先后拍卖了三次,拍卖数额降到了108万,却依然没有人接盘,导致流拍。
2010年4月,最终接手债权的某经贸公司,与某公司和担保的某企业对接。在当事人反反复复、缠缠磨磨、沟通协商的几年里,执行法官往返上百次,最终双方同意以房地产抵债。可是,围绕相关房产、土地权属和租赁等问题,相关当事人和案外人又产生了许多争议。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在当事人、案外人和有关部门间,调查取证,多方调解,化解歧见,求同存异,最终达成共识。各方同意将核实后没有争议的房产,先行进行交接,并承诺对存在争议的场地,后续协商,再作处理,甚至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当事人有了双方合作经营的意向。
清户行动推进了执行收尾,在做好各方工作的基础上,9月20日双方走到一起,在《房屋交接清单》签字,结束了这场“马拉松”执行案。执行法官吴泽云感慨道:“这是最让人头疼的一件执行案。经过了这么多年,几次都感到没希望了,我们还是坚持‘不撒手、不放弃\’,总算啃下了这块‘硬骨头\’。特别是这次清户行动,进行的非常顺利,没出现‘谩骂\’、‘打架\’、‘闹事\’那些常见的情况,最重要的是前期做了大量扎扎实实、卓有成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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