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淄博市最高层次人才工程评选开始了!
近日,按照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科技局安排部署,2018年“淄博英才计划”开始申报了!快来看一下条件有哪些:
一、申报领域
结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布局,重点支持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新医药、电子信息四强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
二、申报主体
(1)科技创新人才:工商、税务登记在淄博市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科研机构;不受理个人申报。
(2)科技创业人才:淄博市行政区划内,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等各类园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创业企业。不受理个人申报。
根据“人才新政23条”规定,政策覆盖到全市区域内所有企业,中央、省属驻淄企业申报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区县统一审核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人才
1、人选及团队条件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2)申报人具有较强的研发组织管理能力,2013年以来主持过市级以上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或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研发项目符合淄博市产业发展方向,能够实现重大突破或开发出新产品新工艺,带来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申报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有实质性的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每年在申报企业工作时间至少3个月以上。市外人才全职来淄博市工作,须与申报企业签订4年以上劳动合同。
2、本土产业领军人才
按照“人才新政23条”规定,新增10个本土产业领军人才名额。除满足科技创新人才人选或团队条件1、2、3条外,人选还需满足在淄博市同一企业连续工作10年以上(未满10年的需在参加工作之日起即在淄博市同一企业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
其中,为加强本土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发挥人才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作用,单独支持现代服务业人选2人,现代农业人选1人,申报条件参照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申报条件。
3、申报企业条件
(1)在淄博市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等条件;企业2017年度产值或营业额不低于3000万元;
2016年以来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300万元。
(2)申报企业须建有独立的研发机构,一般应拥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博士后科研站、院士工作站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年度销售额的5%(对于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企业,可以放宽到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应按统计要求,有效填报2017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等),具有优势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二)科技创业人才
1、人选及团队条件
(1)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引领淄博市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
(2)具有海内外创业经验或知名企业中高级职务管理经验,或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所带领的创业团队拥有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专业人才。
(3)申报人选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之一,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
2、创办企业条件
(1)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或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符合淄博市产业发展方向,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2)企业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2017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企业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区科技局办公室,电话:6195292;
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电话:619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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