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在全省率先构建事业单位精细化“管理+服务”新模式
□本报记者王黎明通讯员尚勇健报道
本报讯近日,淄博市印发《关于建立淄博市事业单位精细化管理与服务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率先构建事业单位精细化“管理+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为民便民服务渠道,助推“一次办好”改革。
据悉,事业单位精细化“管理+服务”新模式主要目标是: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运用制度创新、标准实施、数据共享、互联网平台等手段,完善制度体系,丰富监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建立日常化、精准化的事业单位精细化管理与服务长效机制。加强事业单位多维度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推进监督管理与优化配置同步,构建起协同性、系统性的管理模式和履职高效、监管有力的运行机制,真正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高效的事业单位公益服务体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明确了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完善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公开、职责任务履行、人员及编制配置、内设机构运行、监管服务等精细化内容,加强事业单位多维度管理,实现全方位覆盖。二是建立和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事前评估、业务范围清单动态化管理、机构编制配置跟踪评价、绩效考核、实地调研评估等制度,丰富管理方式,构建全链条体系,推进机构编制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三是提升服务理念,通过建立事业单位问题督办制度、公益服务事项清单、服务群众反馈机制等办法,研判解决公共服务事项存在问题,由过去监管事业单位为主的单向模式,向同步为事业单位、群众服务的双向循环模式转变,打造便民为民新平台。
《意见》强调,对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事项,事业单位要制定配套的服务标准和流程图,列明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申请条件和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结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切实提高为民办事效率。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清理事业单位不必要事项,最大限度地缩减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流程,建立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广大群众之间循环联动的服务机制,真正方便广大群众和企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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