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速交警火眼金睛查处伪造证件
□本报记者陈道峰
通讯员牛玉倩
钊群报道
本报讯他人的信息,自己的照片,驾驶员朱某某使用伪造驾驶证开车上路被淄博高速交警查处。驾驶员朱某某因存在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及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处行政拘留7日,移至拘留所执行。
8月27日,淄博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博山北正常执勤时对一辆刚驶出收费站的满载货车例行检查。当民警对驾驶员的驾驶证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证制作粗糙,证件有明显人为修改痕迹,民警立即意识到该驾驶员以及提供的证件存在猫腻,要求驾驶员跟随民警进入警务室利用警务系统对身份进行核实。经核查,该驾驶员本名朱某某,持有安徽省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的C1驾驶证,后从网上购买了名为王某某的A1A2假驾驶证,并将驾驶证照片改为自己的。据民警介绍,该驾驶员存在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和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两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朱某某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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