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

淄博晚报 2018-08-20 10:38 大字

小张的父母是农村户口,在农村宅基地上建了一栋房子,后来两位老人先后去世了,城镇户口的小张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呢?这块宅基地归谁?小张还有使用权吗?在宅基地上建的这栋房子又该怎么办呢?

律师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的集体所有土地。农村宅基地是只有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享有的权利。宅基地是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农村村民对其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收益权,未经批准任何人没有权利擅自转让或者出租。

因此,当户口迁出后,你就不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也随之丧失,对于土地的去向,此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户只有你一人转非,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归同一户其他农村成员共同所有,你个人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第二种是全户转出,那么宅基地就会由集体也就是村里收回。宅基地没有了,很多人就会担心,宅基地上建的房子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不论继承人户口是否在本村内。作为城镇人口的继承人,其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但是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如上所述,我国属于“地随房走”原则,也就是说,即使转为城镇居民,基于你对已建房屋的所有权,就仍然对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所有权。但是,如果该房屋灭失,也就不再享有房屋所有权,那么,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会归于消亡。

如果继承人想要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第一,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也就是村集体;第二,将房屋出售给有本村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孙健律师

法学硕士,MBA。擅长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经济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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