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安全生产责任险享财政奖补 单个企业每个保险期限内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记者刘磊
通讯员王迎晖报道
本报淄博讯8月10日,记者从淄博市安监局了解到,为发挥财政资金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中的引导、扶持作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淄博市财政局和淄博市安监局出台印发《淄博市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规定了对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实行财政奖补,单个企业每个保险期限内享受的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未按规定参加安责险的,将被行政处罚。
据了解,2018年2月12日,淄博市安监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淄博市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淄博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八大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可以解决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赔偿、救援及善后处理等资金的来源,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企业和政府的负担。根据《淄博市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淄博高危行业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府今年将给予50%保费补贴。
《细则》规定,奖补资金采取保费补贴方式。保费补贴实行退坡机制,补贴比例逐步降低,2017年不超过60%,2018年不超过50%,2019年不超过40%,单个企业每个保险期限内享受的保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市级与区县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发生生产安全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取消一个年度补贴资格。
此外,根据新修订实施的《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加快推进淄博市高危行业的安责险试点工作,目前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已将高危行业领域企业的安责险开展情况纳入了日常执法检查,一经发现对未按规定参加安责险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新闻推荐
他在滨州,她在淄博,因为爱情,让两个年轻人走在了一起。因为距离,异地恋在交流、生活方式等方面有着很大的障碍,但他们并没有越...
淄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淄博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