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布1132项市级“一次办好”事项
□记者刘磊报道
本报淄博讯7月31日,淄博市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三最”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布淄博市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的通知》,公布淄博市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确定市级“一次办好”事项1132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938项、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194项。
为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省委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实施方案》(厅发〔2018〕31号)文件要求,淄博市“三最”办组织市直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审核,共确定市级“一次办好”事项1132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938项、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194项),涉及52个市直部门(单位)的599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形成了《淄博市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实现了市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
7月底前,淄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将本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市“三最”办分别负责将《清单》在市级政务服务网和市编办网站上公布;各区县“三最”办将本区县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在本级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部分有门户网站的区县直部门(单位),也应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清单。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在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快捷度和企业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持续做好精简申请材料、减少流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等相关工作,切实将“一次办好”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把“一次办好”改革作为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的突破口,高标定位、高压倒逼,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切实为助推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任务调整情况,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本级“三最”办备案,确保淄博市《清单》保持统一规范、利企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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