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提前完成 人均月增加150元 8月8日开始发放
□本报记者王玉华
通讯员陈振海报道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社保处了解到,淄博市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提前完成,自8月8日开始发放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养老金。
按照省文件要求,淄博市积极筹措资金,仅用十余个工作日就提前完成了全市33.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工作。今年淄博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是:2017年12月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办法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挂钩调整为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1.7%,另外,今年继续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但办法与往年不同,即将本人缴费年限进行分段: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8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4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7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在此基础上,今年继续向70岁以上高龄人员倾斜: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其中,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再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享受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之后再增加25元。
据了解,此次是淄博市继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四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50元,预计全年增加基金支出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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