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在全省率先实行流动人口“电子居住登记证”

淄博日报 2018-08-07 09:28 大字

□本报记者王敬东

通讯员许红李露报道

本报讯近日,张店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流动人口“电子居住登记证”业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张店区流动人口除到公安派出所现场申报和通过互联网平台申报外,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报居住登记。

方式1:登录“支付宝”,进入“城市服务”的“政务”栏目,进入“数字张店”,点击“居住登记”,按照提示登记填写相关信息,领取“电子居住登记证”。

方式2:登录“支付宝”,扫描社区民警或社区网格员所提供的二维码图片,按照提示登记填写相关信息,领取“电子居住登记证”。

“电子居住登记证”与《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居住登记凭证”享有同等合法权益、公共服务和便利,并可作为网上办理业务的合法入口。

新闻推荐

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及强化推进工作的通...

淄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淄博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