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8)整改情况公示

淄博日报 2018-08-04 06:21 大字

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及强化推进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8)整改工作进行公示。

一、强化生产监管。2018年3月底前,对全市车用汽柴油生产企业产品实施全覆盖抽查,共抽检22批次成品油,经检验均符合标准要求。

二、加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力度。2018年6月30日前,市、县两级完成在营加油站车用柴油抽检100%全覆盖工作目标。

三、强化日常监管。2018年3月底前,开展了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未发现以普柴替代车柴、销售普通柴油情形,市内加油站全面销售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

以上公示日期:2018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10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电话:0533-3110902。

201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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