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沉睡”资产活起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淄川样本”

淄博日报 2018-05-23 07:09 大字

□本报记者董学宏特约记者闫盛霆通讯员仇慧清

5月13日,星期天上午。在淄川区颐泽步鹤苑生态园内,记者看到前来购买花卉、游玩的游客络绎不绝。“我们流转了公孙村100亩土地,成立了这个生态园,计划投资5000万元,建设集花卉蔬菜培育、种植、销售以及观光休闲旅游、农耕体验种植于一体的高端生态都市农业园区。”淄博中祥泰富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翠霞介绍。原来,公孙村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流转出租土地,仅此一项,每年就可为村集体实现土地收益20万元。

此前,公孙村与淄博万宝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进行旧村开发,建设安置楼14座,4.3万平方米,回迁安置360户,开发面积12万平方米,一个美丽宜居的城市新型社区已初步成型。

探索股权抵押,公孙村与淄川区农村商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社得到融资授信3900万元,9户合作社社员用股权进行抵押,得到了7-17万元不等的授信额度。

探索股权内部合理流转,合作社内流转股权4股,每股交易流转额达15万元,溢价率达268%,真正让“不动产”活了起来。

在淄川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步履铿锵。公孙村作为该区最早开始试点的村庄,她的经历也成为整个改革进程的一个缩影。

公孙村位于淄川城乡接合部,因为近几年的城市化建设,出现了权益分配发生冲突、拆迁进地难、集体资产流失、村居换届难以平稳等很多社会问题。2014年,该村按照“三资股改、确认三权、三权到人、权随人走”的模式,将全村集体资产、承包土地、宅基地折股量化为6629万股,实现了股改资产的全覆盖。界定股民1181人,每人量化5.6万股,股权实行静态管理,于2015年底完成了合作社的工商注册工作。

旧村改造、土地流转、股权抵押、收益分配……合作社成立两年以来,改革活力显现,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转变。两年多来,公孙村股份合作社资产增加5000万元,实现集体收入2300万元。股份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已为股民四次分红,每股累计分红21200元。

征地拆迁动了谁的奶酪?土地与资本如何有效切换?失地农民走向何处?共同富裕梦想还有多远……(下转第二版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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