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位“代表”上岗监督阳光科技
晚报讯(记者赵瑞雪通讯员王刚)“我是一名科技型企业负责人,此前就对各级科技项目和资金非常关注,很荣幸加入阳光科技监督员队伍”“我曾参与全市科技项目及其专项资金的评审、审计等工作,现在成为一名阳光科技监督员,深感科技工作勇于走在前列,主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是一名来自基层的科技工作者,此次受聘阳光科技监督员,一定会及时反映基层的科技需求”……昨日记者获悉,淄博市首届24位阳光科技监督员正式受聘上岗,今起履行“阳光科技”各项工作监督职责,助力淄博市创建创新型城市。
阳光科技监督员,是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市科技局聘请的专门对科技工作部分环节进行监督的人员。据悉,首届阳光科技监督员从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财政审计部门、会计师、律师、企业家、科研人员等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中聘任。监督员有权对市科技局实施科技计划、平台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并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要求市科技局对其反映和转递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向本人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有权参加相关学习和培训,获取与科技管理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国家规定按密级管理的除外),以便开展监确、客观、公正地向市科技局反映全市科技工作中存在的督工作等。还应履行及时、准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协助市科技局调查、核实所反映的问题等监督员义务。
近年来,我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市科技局作为政府机关单位,工作职责决定了其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力。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科技工作管理水平和效率,规范行政行为,确保科技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决定在全市科技系统开展‘阳光科技\’工作。”淄博市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于秀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届24名阳光科技监督员,都是在各自行业有所成就的代表,并且对科技工作有一定的了解,知晓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及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开展阳光科技工作,将促进全市科技工作公平、公正、透明、高效运行,推动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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