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积极推进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 企业违规将被列入“慎用”名单

淄博晚报 2018-04-20 10:28 大字

晚报讯(记者崔晓蕾通讯员夏俊强)昨天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淄博市积极推进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对存在不执行实名制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专业作业企业(班组)列入“慎用”名单。

根据刚刚出台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一律取消对劳务企业的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企业的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列入建筑市场监管事项。

鉴于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为便于劳务企业出省承揽业务,淄博市继续受理外出施工劳务企业劳务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企业已经取得的施工劳务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仍然有效。支持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企业或注册个体工商户,成立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和装配式建筑施工等职业(工种)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等全面负责。规范建筑劳动用工管理,坚持施工企业与建筑工人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同时,鼓励施工企业通过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职工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购买社会培训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本企业建筑工人及聘用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要求,淄博市范围内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开工后、停工复工(跨年度开工)和现场(专业作业企业)劳务班组发生变换后7日内,向工程所在地清欠机构报送有关专业作业企业和班组长信息,未按时进行报送的,进行信用扣分。同时,将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人员培训、工资支付、合同履约等情况作为专业作业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存在不执行实名制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专业作业企业(班组)列入“慎用”名单,提醒全行业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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