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夜间施工因安全距离不足引发高压线放电 特种车辆施工务必申请电力监护申请电话:2339224

淄博晚报 2018-04-17 10:37 大字

晚报讯(记者沙红翠通讯员崔磊)4月14日晚,在淄博市一处生态修复工程现场,一辆吊车为赶工期夜间施工,因误判安全距离,在吊装过程中钢丝绳与右相导线安全距离不足,导致高压线放电,所幸未造成停电及人员伤亡。该事件为特种车辆施工人员敲响了警钟,在提高安全作业意识的同时,施工时一定要申请电力监护,供电部门会免费现场监护。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三天,但吊车司机张某仍心有余悸。他给记者回顾了事情经过。当天晚上7:30,他接到施工方通知到现场吊装苗木。“当时现场有三个人,一个工人负责捆苗木,我驾驶吊车负责将捆好的苗木吊装到货车上,货车上还有个司机。”张某说,就在他吊好一捆苗木准备向货车方向移动时,突然看到黑暗的上空有电火花,他立刻回撤吊臂,放电导致吊车左前轮胎爆胎,未发生其他事故。

“现在想想就后怕,其实作为老司机,我平时经常收到供电部门的指导电话或短信,知道吊臂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米,这次疏忽大意了。”张某说。

输电运检室运维一班班长路新波告诉记者,当晚19点46分,位庄站110千伏位电II线纵联差动保护动作,重合不成,意识到有故障后,调度立刻通知输电运检室。“我们赶到现场,车还在人已经离开,我们通过特种车辆信息系统找到司机电话,询问了当时的情况。”路新波说,当时110千伏位电II线37#-38#导线断了8股,导线下方有树木吊装痕迹,现场8吨吊车左前轮爆胎,经公司安质部现场鉴定事故原因为吊车吊装树木安全距离不足放电,受损导线已于15日进行修补并恢复送电。

据了解,该项目处于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其实从4月3日开始,输电运检室专门安排了蹲守防护员一名,对施工行为进行监护,当晚6点施工结束后,蹲守人员才撤离,晚上施工方为了赶工期在未通知蹲守人员的情况下,私自安排吊车驾驶员作业,夜间视线不好加上未使用照明设备,导致了事件的发生。

国网供电公司输电运检室提醒,如有特种作业可致电2339224申请现场监护,供电部门将免费安排专人蹲守现场监护电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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