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公布 103项!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先分离
晚报讯(记者商萍萍)记者昨日获悉,淄博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按照审批层级,针对103项行政许可等事项逐项提出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准入监管的意见。
记者了解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重点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试点范围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点期至2018年12月21日结束。
在改革方式上,对改革试点涉及的103项行政许可等事项,根据高新区实际,对不同类别的行政许可事项,分别采取适当的管理方式,将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分离出去。如对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药品广告备案实行直接取消审批;
对食品小餐饮登记、设立娱乐场所审批(仅适用营业性棋牌室设立)等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如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等;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建立健全收件凭证、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基本服务制度,明确审批标准和办理时限,以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等;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如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等。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逐项梳理明确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研究优化办事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与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同时加强对失信市场主体的监督,加大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对失信市场主体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视情况依法依规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注销撤销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惩戒措施,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据悉,6月底前,淄博市将组织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实地督导,梳理和研究解决影响试点工作进展的困难和难点问题,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检等方式,强化对市场主体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全过程监管。10月底前组织对试点工作检查验收,形成改革试点情况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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