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市建成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集中治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 4月1日起全面排查违法建设
晚报讯(记者孙艳芹通讯员杨东刚)昨日记者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全市城市建成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确定,4月1日—15日,淄博市将对建成区内所有住宅小区、商业区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部位违法建设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党员干部要带头整改违法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淄博市规定,此次集中治理行动坚持3大原则,公开公正、依法治理,党员干部带头、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分类处理。具体包括:坚持依法依规,“一把尺子量到底”,全面治理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做到治理标准公开、治理流程公开、治理结果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按照先单位后个人、先党员干部后群众的原则,党员干部带头整改违法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综合运用思想、行政、组织、纪律、法律等多种措施,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确保治理行动顺利开展;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法建设行为,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组织和纪律处理。
在为期半个月的拉网式排查中,违法建设将被录入全市违法建设治理数字化管理平台,形成违法建设治理大数据,做到位置、当事人、面积等信息清晰,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台账。
淄博市将组织当事人签订违法建设治理承诺书,对涉及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员、“两代表一委员”的,实行“双向”承诺,既要与违法建设所在街道(镇)签订违法建设治理承诺书,也要按组织管理权限,与所属单位或部门签订违法建设治理承诺书,承诺于限期整改之日前自行整改完毕。
淄博市规定,对仍拒不整改的违法建设,各区县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和所在街道(镇)实施依法强制拆除。对违法建设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市及区县治违办列出清单,建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组织处理或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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