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没结清”不是欠薪借口
“讨薪”二字,对农民工和清欠人员来说,则意味着艰辛和风险、委屈与无奈。在市清欠办,前来讨要工资的除了农民工,还有实际承包人。昨天上午,记者采访到了一起此类案例。
上午9:00,实际承包人鞠先生带着14名工人和一堆资料来到市清欠办接待大厅进行投诉。这不是鞠先生今年第一次来到这里,只是昨天不同的是,总包单位负责人也特意从淄博赶来“对账”。
在交谈中,鞠先生称总包单位拖欠了工资款,且工程量结算出现了争议,他拿不到钱,没办法支付工人工资。而总包单位负责人常先生则表示,已经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但鞠先生又列了一个额外工作量的单子,想多要钱。
“签合同的时候定额就低,总包方说先干着以后再追加,结果到现在又不认了。”鞠先生边说边递给工作人员几张单据,单据上罗列着他认为的工程增量。
“合同上明确写着所有的费用都包含在按日计算的工费里,他又提出要增加措施费,这明显不合理嘛。”显然,常先生对单据上的内容并不认可。
一方说给的钱不够发工资,一方说增加的工作量不认可。双方僵持不下的同时,会议室外14名工人也正焦急地等待结果。一名工人说,自己在工地上干水电安装,一年就只拿到了一万多元的生活费,眼看着就要过年了,拿不到工资心里着急得很。
为解决矛盾问题,让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市清欠办联合市人社局进行了现场调解,经协商达成初步一致:总包单位未结清的余款作为工资两日内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实际承包人鞠先生负责制作工资发放表以及筹措剩余的工资。
“‘工程款没结清\’不是欠薪的借口。”事后记者采访市清欠办工作人员得知,鞠先生所说的欠薪一事,并没有表面那么简单。通常工程每到一个节点,施工单位都会支付分包方一笔钱,其中包含工人工资,而这笔钱,却常会因为各种原因发不到工人手里。“现在一般都是先支付工资,后支付工程款。有的时候老板干赔了就会克扣工资,然后再怂恿工人以讨薪为名来投诉,达到索要更多工程款的目的。”
“我们从2014年开始抽调业务骨干进驻中心,为的就是协调结算纠纷,‘挤掉\’欠薪和恶意讨薪的水分。懂专业的人给企业审合同、算账,就没那么多空子可钻了。”市清欠办主任周长玉有着5年多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经验,在他看来,协调纠纷时公平公正是基本原则。“我们既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企业的正当利益;既要严惩恶意欠薪,也要‘严打\’恶意讨薪。”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打击恶意讨薪和欠薪,济南市还建立了多部门联动机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作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市城乡建设委也积极配合人社、公安、司法、仲裁等部门做好调查、移交、侦办、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形成强大合力,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这几年,恶意讨薪的案例明显少了。下一步,我们还要用诚信手段对欠薪单位和恶意讨薪人员进行制约;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周长玉表示。
(本报记者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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