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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11月抓拍143辆高排放车辆 车主应在30日内复检,逾期不复检将被处罚

齐鲁晚报 2017-12-02 16:02 大字

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巩悦悦通讯员张云贺圣中)11月30日,淄博市环保局发布《2017年机动车遥感监测筛选高排放车辆公告第六期》,曝光143辆问题车辆。

齐鲁晚报记者了解到,淄博依托4套遥感监测设备,对进入中心城区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进行遥测筛查。其中,有143辆机动车排气不透光烟度存在超标嫌疑,其中被抓拍次数最多的达20次,车主应在公告发布30天内治理复检,逾期不复检的车辆将被移交公安交警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了解,淄博4套遥感监测设备,分别位于周村区张楼庄村南G309公路上、昌国路与柳泉路立交桥下、湖田机动车尾气检测站门前新村东路上、金晶大道与鲁泰大道交叉路口北金晶大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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