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五旬农妇在家种了 2080株罂粟 周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

淄博晚报 2017-12-02 10:40 大字

晚报讯(记者陈菲菲通讯员刘皓若魏俊菊)五旬农妇明知是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昨日记者获悉,已触犯刑法的被告人孙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周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了解,被告人孙某,女,现年54岁,系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人。2014年底以来,被告人孙某在自己开垦的菜园地内,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后因他人报案案发,2017年4月7日,被告人孙某种植的罂粟依法被公安机关查获并铲除,经清点共有2080株。2017年9月20日,周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孙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向周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周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明知是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应当受到处罚。被告人孙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孙某系初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为了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罂粟花,别名鸦片花、虞美人、丽春花、舞草、百般娇、赛牡丹、英雄花。花大艳丽,香气浓郁,虽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花之一,却充满诱惑又包含毒汁液。罂粟夏季开花,有红、紫、白色,种子细小众多,含有吗啡、可卡因,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便是为了食用、观赏、入药,种植罂粟也是被严格禁止的,否则就会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种植是指播种、育苗、移栽、插苗、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或者收取种子等行为。

新闻推荐

全国食文化产业联盟在淄博市成立

□本报记者姜乾相通讯员傅强报道本报讯由山东、河南、山西等省市食文化研究会、山东省服务业发展促进会联合主办的2017第二届(秋季)全国特产食品交易会暨全国超市商品交易会,于11月27日...

淄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淄博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