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风险意识 远离非法集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使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还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属违法犯罪行为,集资参与人与集资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效。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公众一旦发现企业或者个人有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作为集资群众,要注意收集非法集资活动的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办案,切忌心存幻想,避免遭受更大损失。
非法集资通常采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具有极强的诱惑性和欺骗性。面对非法集资的陷阱,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大家一定要做到:
(一)对高息“诱饵”不动心。每当遇上“天上掉下的馅饼”,千万得防着点,更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财眼红盲目跟风。
(二)对老板“实力”不崇拜。有些老板花费巨资做广告、买头衔,用光鲜的“企业形象”忽悠和迷惑群众。
(三)对“官方”背景不迷信。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某些政府官员的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往往更容易蛊惑群众。要切记:官员未必就代表官方,有官员参与并不等于就是正规融资活动。
(四)对熟人“热心”不轻信。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由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推销,容易取得信任,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危害也更广。
另外,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是最近几年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点之一。因此,当老年朋友面对高额回报的宣传时,特别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
投资前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同时建议老年朋友通过金融机构选择低风险的产品进行理财,保障资金安全。
(淄博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新闻推荐
这是一个凉爽的早晨,云把太阳都遮住了。我、爸爸、奶奶和妈妈坐大轮船去长岛。船上的风景真美啊!船驶过安静的水面时,后面形成一条条白色的浪,许多船驶过时,白色的浪形成了一副美丽的画。我拉着...
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