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莱高速将增设港湾式停车带
收到建议后,10月10日淄博高速交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及时向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反馈。在发布会上,支队长王兴林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设立紧急停车带”的回复
1、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单位应当在高速公路沿线合理规划和建设停车区或者港湾式停车带,为机动车驾驶人提供休息区域等规定。淄博支队联合齐发集团淄博分公司对滨莱高速公路K103处进行充分调研论证,于2013年实施了滨莱高速博山段交通设施综合整治工程,根据施工图设计,增设两处紧急停车带;同时我们已建议齐发集团淄博分公司对全线进行排查梳理,对确需建设的港湾式停车带进行调研论证,增设港湾式停车带。2、齐发集团淄博分公司专门设立了养护应急救援中心,负责清障救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二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障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等规定,如果机动车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报警求助,由养护应急救援中心救援车、清障车负责拖拽、牵引。3、滨莱高速全程93.8公里,目前,在K29+400、k74+900两处设有高青、周村服务区,相隔约45Km,可供驾乘人员驶入休息。待滨莱高速改扩建工程完工后,服务区将会变更。
二、针对“设立陡坡紧急缓冲区”的回复
“紧急缓冲区”不属公路技术用语,可能为“避险车道”,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避险车道为“在行车道外侧增高的、供制动失效车辆驶离、减速停车、自救的专用车道”。支队在博山收费站外广场设置防撞水马桶,用于紧急避险。同时,支队协调博山区政府,在博山收费站外广场出口匝道设置了紧急避险处。针对您的建议,日前,支队已分别向齐发集团淄博分公司和滨莱高速公路项目办提议,在全线陡坡、急弯等易发事故路段设置“避险车道”。
三、针对“设立消防管道”的回复
关于在高速公路设立消防管道,设立消防栓等问题,我们已向齐发集团淄博分公司建议,在高速公路隧道和重要桥梁等重点路段按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同时建议滨莱高速公路项目办,积极与消防部门对接,把消防设施纳入改扩建高速公路设计。
淄博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将及时改进工作,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平安畅通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晚报记者冯艳辉通讯员牛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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