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周村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选房说明
一、选房须知
1、选房家庭:摇号结果顺序号为1-37号的公示合格申请家庭。
2、选房时间:2017年10月19日上午(8:30---11:30)。
3、选房地点:周村区金东小区售楼处(新建路、广电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4、申请人携带身份证、选房通知入场参加选房,如有委托,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选房通知方可入场参加选房。
5、按照摇号结果顺序选房,由申请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要求到选房地点选房(每户最多2人入场)。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房,并在选房平面图和选房确认单上签字按手印,超过规定时限不选房者,视为放弃。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即为最终结果,不得反悔。
二、选房安排
1、摇号结果顺序号为1-37号的公示合格申请家庭,在通知的选房时间内到选房地点参加选房;如选房顺序前37名申请家庭中有因故放弃配租资格的,后面的申请家庭按顺序依次递补,直到37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完成为止。
2、摇号结果顺序号为38-42号的公示合格申请家庭,在通知的选房时间内到选房地点轮候选房。
三、选房要求
1、申请家庭按照发放的《选房须知》和自己的选房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房地点选房。若当天上午规定时间内某一选房顺序号的家庭未准时到场,则该家庭列在当天上午选房顺序号的末位。选房期间(2017年10月19日上午8:30-11:30)未到场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因故放弃选房的,该选房顺序号作废,由下一顺序号依次递补。
2、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放弃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实物配租申请。
3、入围家庭选定所配租住房后,应在选房平面图和选房确认单相应位置签名。
4、选房结束后,由区房管局将实物配租选房结果报市房管局备案,并在淄博房产信息网(www.zbfc.gov.cn)及《今日周村》公示,公示期为5天。
5、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将与区房管局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不按时签订租房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两年内不再受理其实物配租申请。
6、签订合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周村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6411262
周村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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